目的:认识堕落后自己的有罪景况,而将得救的目光唯独锁定于基督身上。
经文:罗5:12 ;林前15:22 ;弗4:24;诗51:5 ;诗58:3;诗53:1-3 ;太15:19
第18问:人堕落后所处的有罪状况在于什么?
答:人堕落后所处的有罪状况在于,亚当第一次犯罪所负的罪债、原义的丧失、和整个人性的败坏,即所谓原罪,以及由原罪所生发的本罪。
要理问答以两部分,谈到人堕落后所落入的有罪状况:第一是原罪;第二是本罪。
第一,原罪部分。
这里告诉我们,原罪包含了三个方面:
1、亚当初犯的罪债
在上一课我们讲“代表性的罪”时已讲过,要理问答将其放在原罪的部分中来讲解。
复习“代表性的罪”的定义(罗5:12)。
我们需要了解3次“归算”的行动,“归算”的意思,是在法律层面来说,把某种东西算在某人的帐上(罗2:26)。
- A 亚当的罪归算于所有亚当的后裔,因为代表性的缘故(亚当↘亚当肉身后裔);
- B 一切蒙神拯救之人的罪归算给基督,由这位无罪的基督代替我们这些有罪的人受死(↗);
- C 神将基督的义归算给这些蒙拯救信靠他的儿女,因信称义。(↘)
要理问答说,亚当初次的罪债,所指的就是A ,亚当的罪归算于我们,我们就承受了一切罪的败坏和罪果——死。这罪债不单是亚当的,也是因为我们借亚当行出来,所以就成了我们自己的罪债一样。
想想,凭我们自己,怎能解决这初负的罪债?我们只能仰望救主耶稣基督。
2、原有公义的丧失
这个意思是说,
A 人丧失了原有的,心中对上帝属灵的真知识。
弗4:24;西3:10告知我们,人原先是有对上帝的真知识的(真理),这就是人活着唯一的依靠。但因着人的堕落,这一真知识被罪所影响就丧失了,人开始不能正确认识神。
所以林前2:14 “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虽是这样,(复习第10问时的提问):是不是说,堕落后的人就完全不是神的形像了呢?
罪人在神形像广义的角度(即主要的特性方面)他仍是神的形像;人还是有位格、生命和影响力,有理性力,灵活力,以及情感,道德性和品质,支配权,工作和休息的模式,婚姻、生育、男女角色等,这些神形像广义的特性,并没有因着人堕落而失去。
但从神形像狭义的角度(即道德准确性方面),我们说人不是神的形像。
人里面对神的真知识、公义和圣洁都完全的丧失了,因此人身上神的形像在一个意义上已经死亡了(弗2:1),人不再是神可见的精确代表,堕落后的罪人现在是神的一个曲解画面,罪人的一切都错误的代表神,人不再能继续精确的反映出神的形像,所以从这方面来说,人不是神的形像。
而按照在基督里的新的创造之工来说,由于人丧失了这些道德精确性,因此罪人就不是神的形像,但藉着圣灵的重生,使我们在基督新的创造之工里重新获得他的形像,
所以加尔文说:“我们得救的开端就是在基督里重新获得神的形像。。。重生最终的目的就是基督使我们重新获得神的形像。”
思考:
所以,千万不要觉得堕落之后的人就不是人了,他仍然是神的形像,只是成了神一个歪曲的、扭曲的错误形像。
这对今天我们的应用是非常大的,叫我们当尊重人、不可堕胎等。
也让我们认识到,确实我们丧失了对神的真知识,我们在属灵上是瞎眼的,并不认识神为父。因此当基督来时,圣灵就开我们的眼睛,使我们得看见基督的救恩。
B 同时,人行善的倾向和能力,以及人心中一切属灵的情感也丧失了。
罗7:18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们要结合第三点一起来谈这问题)
3、整个人性的败坏
在堕落之后,人的每一部分都完全败坏了(全然败坏)。
一些人对这里的说法产生了不解或疑惑,因为他说,看起来好像很多人仍然在做好事、做善事啊,很多人虽不是基督徒,却仍在学雷锋,甚至为救一些人,将自己的生命都给舍去了啊。。。?
探讨:“如果堕落后的人,他们的整个人性都已经完全败坏了、任何行善的能力和倾向都已丧失了,那么现在,人就应该一点善事都做不出来,但实际情况似乎并非如此,这怎么解释全然败坏的这一真理呢?”如何理解并回应?
注意,当我们说人的“全然”败坏时,我们实际并不是说每个罪人,在思想和行动上都败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或者说,所有的人都无时无刻不在犯罪作恶,并且尽其所能的作坏事到极点;或者连最普通的礼貌也都丧失了等等;
我们所说的并非这样的意思,因为圣经清楚说“就是罪人也爱那爱他们的人”“就是罪人也借给罪人”(路6:32),罗2:15说“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这告诉我们,上帝的律法在人的良心中仍然是起一定功用的。
要特别留意这里所说的“善”,这并非是指着我们平时所说的做好事层面而说的,而是指那些“与得救相关的属灵之事”说的,换句话来说,人实际的失去了选择做那些讨神喜悦的事的能力。
因此当我们说到人“全然败坏”的时候,请注意,我们是指着人本性的“范围,而不是深度”说的;换句话说,亚当罪恶的毒液渗透并污染了每个亚当肉身后裔的思想、意志、情感以及所有的方方面面。这不是深度,而是从一种遍布我们整个人性的范围角度来说的。
所以,我们被带到一个离开神的标准、生命和他旨意的地步;罪污染了我们生命的每一个层面,从我们的头顶到脚底,内心到外在身体,每一寸皮肤、每一个细胞都有了罪的影响,它的影响已经弥漫、遍布了我们整个的人性,以致于我们这些罪人不讨神喜悦,也决不能做任何讨神喜悦的事。
我们绝不能迈出最小的一步朝神的方向走,也总会自由和有意地选择任何与神相悖的事情。
- 在情感方面也是如此,一切神所爱的我们都恨恶,一切神所恨恶的,我们都喜爱。。。
- 在得救方面我们没有、也不能与神合作,反而我们的意志总是自由地选择去做那些犯罪的事。
所以弗2:1-3我们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的。全然败坏带来了“全然无能为力”,即:他既不能使自己归正,也不能预备自己归正。
因此从这意义上说,绝不存在慕道友。
- A 人在心意方面是污秽,处于黑暗之中。(弗5:8;多1:15)
- B人在心意方面是弯曲,敌对上帝和上帝的律法。(罗8:7;太15:19)
- C人在感情方面是紊乱,暴躁易怒,因着原罪所带来的败坏的传承,人类的情感天生投向错误的对象。
- D 人在他的各肢体行动方面,是受了感染的,时刻准备作不义的器具(罗6:13)。
所以,我们落入在原罪的状况之中,全然败坏、全然无力,不能做任何讨神喜悦的事就是真实写照。
应用:
1、没有一个人生下来是比较好的,都是淹没于罪中的。
2、对于得救,人没有任何贡献。
3、不承认自己在罪中的无望,就不能真实来靠基督。
4、心理学背离福音误导人。
“你是最棒的,要相信自己,要敢于去想,你一定可以的。”这一切,都只是迎合人最深层次有罪欲望的说法,
因为在罪里的人,天生就喜欢听好话,天生就觉得自己行,喜欢靠自己,然而,只要你仍有一刻觉得自己不错,你就不能靠近基督,你也不会觉得基督对你有任何重要。
但一个真实认识自己罪的罪人,他知道,唯独只有基督,才是他唯一的拯救,唯一的救命稻草,唯一的通向神那边的桥梁,这样,你将怎样继续看待自己呢?

一个小孩子出生,从来不需人教他,他就知道大的更好、多的更棒; 从来没人教我们要骄傲、自私、贪心等,我们也自动就会,为什么?
大卫在诗51:5对此做了很好的回答:“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现在我们面临一个问题,就是原罪到底是如何从亚当传递到他的后裔身上的呢?
探讨:有人说,亚当的败坏是借着性行为的方式,才传递到他每个肉身后裔身上的?对此你怎么看?
这主要是奥古斯丁和天主教所坚持的观点。。。但我们能看到,这并不符合圣经,按照他们的看法,性就是污秽、邪恶和不洁净的了,这是因为奥古斯丁受了当时禁欲主义教导影响的缘故。
尽管,原罪具体如何传递给每个后裔的运作模式仍是一个奥秘,但从圣经可知,性是神赐给人在婚姻中的礼物,性本是好的(创2:24-25;林前7:1-7),合法婚姻之外的性关系,包括婚前同居、婚外情等才是可憎的(来13:4)。。。
参照威斯敏斯特大要理问答26问可知,“原罪从我们的始祖传递到他们的后裔,是藉着自然的生殖,所以以此方式从他们生出的人,都是在罪中受孕出生的。”
这里的意思是说,原罪是通过自然生育的过程,遗传到他后裔的身上,就像我们承继了父母的一些性情一般,“亚当活到一百三十岁,生了一个儿子,形像样式和自己相似。”(创5:3)其中也包括了败坏的性情。“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3:6)
我们也这样,借着自然生育的过程从亚当里那继承了一颗邪恶的心,这绝不是通过性行为传递的。
应用:
1、所以要正确的看待性
今天很多人认为性是邪恶的、肮脏的。。有些人从色情视频或网站来了解性,以致得出错误看法,这些都是不合乎圣经的。。我们应当要以圣经修正错误看法。
2、不要消极看待婚姻和生育孩子。
很多人说,既然生育过程不断生出的是罪人,是地狱的材料,那么为什么我们要生孩子呢?为什么要让他们来到这个苦海世界,最终下入地狱呢?这样不结婚多好,或者结婚了就不要孩子多好。
你不要这样思想,因为实际上,生养孩子是神对人婚姻的祝福,要知道这一切之所以变得不太如意,是由于罪的影响使这一切改变了,但应当受到鼓舞的是,基督已经为我们开通了一条新路,赖着基督,我们就可以成为新人。。
我们当以合乎圣经的角度,更积极的看待婚姻、更积极看待性和生养孩子。。要将福音传讲给他们。
探讨:那么当一个人被神重生,成为真归正的基督徒,他的里头是否原罪就被除去了?为什么?
对于认为重生的基督徒里头,已经没有了原罪的人,要思考,如果你的里面已经没有了原罪,为什么你还会犯本罪呢?因为本罪是由原罪生发的。
对于认为重生的基督徒里面,仍旧有原罪的人要思考,基督不是除去了你一切的罪了吗?保罗说,旧人不是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了吗?难道这不是指着除去原罪说的吗?
请注意,按照圣经,一个重生的基督徒,他的里头仍旧是存在原罪的。为什么?
- 罗7:18-20“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作的。”
- 罗6:12-13“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
- 罗8:13“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
- 西 3:5“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私欲、贪婪。。。8节,但现在你们要弃绝这一切的事,以及恼恨、愤怒、恶毒、毁谤并口中污秽的言语。”
保罗的意思是说,我们必须要与罪不断争战,并且要靠着基督治死这些败坏在我们的身上。如果说我们的身上已经没有了原罪,那又何必谈及要我们治死罪的事项呢?
并且,是否留意到了?如果我们身上的原罪已被除去,那么你为什么还会有犯罪的事呢?树根都被挖去了,又谈何树叶或果子的茂盛呢?因为本罪是由原罪生发的。
如果按此推理,那么一个既没原罪又没本罪的人是存在的,并且一个人重生之后,就都成了这样一个完全成圣的人了。。。但圣经却要我们不断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林后7:1),是不是圣经自相矛盾了?
我们相信圣经是神的话,绝不自相矛盾。反而以弗所书告诉我们,既要脱下旧人,穿上新人,就表明我们仍在渐进性成圣的过程中,透过不断的治死肉体中的败坏,不断结出义果,而越来越与基督的形状相像,因此,圣经宣讲成圣的教义也见证了我们仍是有原罪的。
那圣经说,基督除去我们的罪,以及向罪人死,或旧人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是什么意思呢?
它是说,我们要向罪的权势和辖制死,向我们重生之前的旧生活和方式死。换句话说,因为基督已经彻底的胜过了罪的权势,它就不再成为我们继续的辖制了。靠着基督,我们是可以胜过罪的。罪不再是我们的主人,我们也不再是它的奴仆了。
可能有人会想,在我们重生之后,为什么神仍然允许原罪残留在我们里面呢?
请注意,如果祂愿意的话,祂当然可以把它除掉。但他仍允许留在我们里面,因为
(1)是要在最软弱的信徒身上彰显出祂恩典的大能。叫我们每天学会去依靠基督恩典。
(2)神允许原罪留在我们身上,好让我们渴慕天堂,因为在那儿没有污染的罪,也没有试探人的恶者。
应用:
1、要知道在死之前或基督再来之前,我们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完全圣洁、完美无罪的人。
很多时候的痛苦,就来自于我们不认清这点。“是的,我们还是会犯罪的。。。”“是的,我们还是会说错做错,从而得罪神得罪人的。。。”
2、绝不要轻视原罪在我们生命中的危害,要知道,一旦时间、环境、机会许可,我们就会犯罪。
就像打火机一样,由于里面装满了气体,因此一旦磨石与旋轮发生摩擦,火就立刻出来。。。
3、每一刻我们都需要依靠基督的恩典。需要祈求他恩典的加添,宝血的洁净。
知道吗?两个有罪的人在一起,时常会吵架、绊嘴的。。。时常也会不原谅、心生苦毒的。。。对于工作中得罪我们的人,也会这样心有不爽、记恨的。。个人也常会被其他事吸引去,以致在灵修上懒惰。。。

第二,本罪的部分。
“本罪”就是人所行出的对神律法个人化的不顺服。
它包括了,我们不去做律法要求我们该做的,也包括了我们偏偏去做律法命令我们不该做的;无论在心思意念中,还是在言语行为方面。
要理问答说,我们之所以会行出本罪,是由于我们里头有颗邪恶的心的事实,“由原罪所生发的本罪。”(太7:17-20;12:33-35;读15:18-20)。透过律法,我们晓得哪些是罪。
思考:
不要觉得我们在这里,只是在谈及一个与我们没太多关系的神学概念;也不是在说一个跟我们没太多联系的哲理名词,不,我们实际在谈到的,是我们心中一个确实真切的问题,我们都有罪。
我们常会觉得,这些罪都是对我旁边的人讲的。所以我们常常会这样说,“对,他说的跟我老公或老婆太像了。。。他今天真应该来听一听,都是对他讲。” “他说的这一点罪,跟某某真是太像了。。。” 我们似乎从来不觉得自己就在有罪的人的行列中一样。
太多的人,他们正走在地狱火湖的边缘,竟毫无查觉。。。他们自觉自己是基督徒,却一直活在对罪无所谓的态度之中。。。甚至在跟罪玩耍。。。
想一想,听道、读经祷告已经对一个人没有了任何味道,也失去了对耶稣的兴趣;他花去大量的时间,为使自己保持良好的状态,请问这些东西会是什么?显然是基督之外的一切。。。游戏、钱、女朋友、新款手机、或者其他。。。
他们拜偶像,然而他们竟一无所知,他们不晓得自己的手已经着火,却好像仍是不知。
传福音——离开了基督,就没有任何除罪之道。请锁定那为我们在十字架上死了,之后埋葬了,三天之后已确实复活得胜的耶稣基督!
(本文作者为改革浸信会恩约教会的牧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