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21:22 “人若犯该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将他挂在木头上,
21:23 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为业之地。因为被挂的人是在 神面前受咒诅的。
这里经文在说,人若犯该死的罪,被治死,你将他挂在木头上。。。留意,这里并不是说把人吊死的死刑,因为旧约没有提及过以绞刑来处死犯人的做法。这里所指的是,在罪犯或敌人处死,把尸乎公开给众人看。当一个人的尸体被挂在木头上,这就意味着给这罪犯加上侮辱跟羞耻的刑罚印记。这其实是严重的警告极恶罪孽的刑罚,是人所遭受的最可怕的耻辱之一。
随之,23节这里提到一个“禁止”,就是人不可将挂在木头上的罪犯的尸体,留在上边过夜。我们看到这正是后来法利赛人,为什么要求在日落前,要把耶稣的尸体,从十字架上取下来的原因依据,因为免得上帝所赐产业的地被玷污,也因为第二天是圣安息日。留意,这里的一句话值得反复的思想,就是那“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
如果我们仔细读保罗书信,我们看到保罗在加拉太书是引用了这处的经文的,他在那儿讲到了一个特别特别重要的真理,是我们每一位信从基督的人,都绝不可以忽略的。保罗在加3:13说:“基督既为我们受(原文是成)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你看到,保罗引用申命记21:23节的这处经文,表达了一个什么特别重要的真理呢?
就是当耶稣基督我们的救主,在十字架上,代替我们这些信从祂的罪人而死之时,祂就是为我们承受了律法所带来的咒诅,从而,由于祂的代替受咒诅,就救赎了我们从此不再需要承受律法的咒诅了。
换言之,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工作,是已经除去了本该要临到我们的咒诅,从此叫我们得以与神和好。这样,祝福不仅临到以色列人,也叫亚伯拉罕圣约的祝福,因着耶稣,可以临到外 邦人。感谢主!(注:请参照作者在加拉太书3:13处的灵修默想:基督徒啊,你知道我们再不会被咒诅了!)

那么,这里给你我的思考和提醒有什么呢?
1、从神圣洁律法的角度来说,我们所有触犯神律法的人,都应当被咒诅。这就是我们原来的面目。
2、有一个好消息是,那位无罪的救主,代替我们这些信从祂的罪人钉死在了十字架上,因而祂就“赎出了”我们永远脱离律法的咒诅(这律法的咒诅就是死,与神永远的隔绝)。
3、十字架是神向我们慈爱的彰显,也是祂向我们公义的体现。
由于祂代替我们而死,叫我们不必再死,反得永生,我们看到了上帝那极大的慈爱;同时,我们看到,即使是这位无罪的神子耶稣来到地上,神圣洁的公义也绝不网开一面,仍要致祂于死地,极其震撼的彰显出祂不可撼动的公义与圣洁。这样,十字架确实就是上帝慈爱和公义相交之处,确实就是祂恩典显露,真理通行的集中地。透过那被咒诅挂于木头上的那一位,我们看到了神对我们这些信从祂罪人的决意的爱!感谢主!
4、脱离地狱有一条唯一的路,就是信从这位耶稣基督,让他代替你我受咒诅。他真已是你我的救主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