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士师记11:34 耶弗他回米斯巴到了自己的家,不料,他女儿拿着鼓跳舞出来迎接他,是他独生的,此外无儿无女。
11:35 耶弗他看见她,就撕裂衣服,说:“哀哉!我的女儿啊,你使我甚是愁苦,叫我作难了;因为我已经向耶和华开口许愿,不能挽回。”
11:39 两月已满,她回到父亲那里,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她行了。女儿终身没有亲近男子。
以色列人拜偶像,神借亚扪人来击打他们,这时,他们推举这位妓女之子,被父家驱逐的耶弗他为领袖,予以回击。这当中有神的美意。神借耶弗他制伏了亚扪人,本来美好的战事,却被耶弗他一个愚蠢的许愿冲破了所有的喜乐,那就是他在出发前向神许愿,如若得胜归来,必将第一个出来迎接他的“献燔祭”给神,结果出来第一个迎接他的,竟是他的独生女儿。那么,耶弗他许愿献女儿,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换句话说,他最终是真的献了女儿为燔祭如同献牛羊般吗?以下我们可以进行一点简略思索:
一、献童祭一事,是被神所绝对禁止的
在以色列的那时候,在外邦异族中确实有献童祭的做法,但在以色列中,神却明令禁上人这么做。换句话说,虽然在以色列人的律法中,也要求人要将自己头生的和牲畜献给神,但却不是以如同动物那般被杀死的献上,而是做出一种活生生的分别,归耶和华为圣,成为一名拿细耳人。尽管这当中也会涉及到作为代表的动物的献上,但绝不是将所献的头生孩子以杀死的方式做的。要知道,这是耶和华神所极其恨恶的。这一点,如之前我们在士11:12-28节中看到的,耶弗他是深懂以色列的历史和律法,实际上这两者是密不可分的。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耶弗他知道神严禁人献他的女儿。利18:21;20:25;申12:31;申18:10,经文告诉,神禁止把人作为祭物。。。鉴于耶弗他非常熟悉圣经,他一定知道该怎么样去处理这事。
二、按照经文字面的意思,我们会以为是如献了动物般的燔祭,实质却是一种特别的归神为圣。
当我们看这里经文的字面意思时,特别是提到“献为燔祭”的表达时,我们会想当然的认为,这是将他的独生女杀死了献上。然而,根据经文这里更大上下文的背景来理解,我相信耶弗他在这里所做的,是让他的独生女儿永远归神为圣,做了处女而说的。
请特别留意第39节所说的,圣经说“两月已满,她回到父亲那里,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她行了。女儿终身没有亲近男子。”经文这里清楚向我们表明,他的女儿并没有死,而是终身做了处女,终身未亲近男子。
留意,即使是这样,对耶弗他和耶弗他的女儿来讲都仍然是一个悲剧,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要知道,耶弗他只有这么一个独生女,他将从此没有子孙后代;照样,对他的女儿来说也是如此,她将不会再有孩子。要知道,这样的痛苦在于,从亚伯拉罕应许而来的上帝赐给其子民的土地与子孙的祝福,就不能在他的家中得到延续和蒙受祝福。这样,这对任何一个以色列人来讲,都是致命性的击打的。

那么这里给你我有何进一步的思考呢?
1、要晓得,许愿是一件庄严的事,因为人许愿就是向上帝起誓一般,神是在当中鉴察的。
因此圣经告诉我们,许了愿,我们就当还愿,就要去履行,申23:21-23,因为这是在神面前做出来,神一直在当中查看着的。如果我们真的明白许愿、起誓有一种做在神面前的严肃性,我们就当万分留意,绝不随意的这么来做。然而我们也当留意,任何导致人去犯罪的许愿,都绝不应当去遵守,人去做了这样的许愿,反而是不讨上帝喜悦的。因此人在这么做时,他们当做的就是悔改认罪,求主耶稣的基督的宝血涂抹和赦免。
2、所有的动物献上都不能为罪人赎罪,直到神亲自让耶稣基督成为“人祭”的献上。
显然,基督作为祭物的献上是独一无二的,唯独他是蒙神悦纳的祭,实际上,旧约所有献上的祭物都指向祂,唯独只有祂才是神所喜悦的终极祭品。
并且,除了基督被献上之外,神也杜绝一切其他“人祭”的献上。换言之,只有神唯一许可的人之死才是好,这件事情只有耶稣基督才可以进行,由于祂是那样的独特,是神人二性一个位格的主,因此他死了,祂也复活了,我们便在衪里头得了拯救;而除祂以外的一切人祭的死,都绝对是非法和不可取的。为这样的缘故,我们当特别向天父感恩!因为借着祂为我们的死,我们居然得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