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我们如果真的渴望明白,人与神和好到底是怎样一回事,就必须留意查考基督大祭司的职份。来9:26“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
问一个问题:请问祭司职份和先知职份的不同在于什么?
他们的一个极大不同在于,先知是代表神向人说话;而祭司则是代表人向神说话和行事。
对于大祭司来说,一年中最重要的一天,可以说就是七月初十的赎罪日,这一天大祭司被允许一年只此一次进入至圣所,代替百姓献上祭,去时必须带着血进去。利16,来5/10。
而希伯来书让我们看到,旧约大祭司每年重复所做的这件事,是指着基督来说的,换句话说,大祭司及这些祭物就是基督的预表。
因此希伯来书见证,耶稣是更美的大祭司,同时,他也是更美的祭物(来8:3),他将自己献为祭,为了使人能与神和好。这是祭司职分重点的所在,他消除了人与神之间因罪而产生的隔绝。那么
第25问:基督怎样执行祭司的职分呢?
答:基督执行祭司的职分,是一次将他自己献上为祭,满足了上帝的公义,使我们与上帝和好,并为我们继续代求。
(赛53;徒8:32-35;罗10:4;来9:14,28;10:12)(罗5:10-11;林后5:18;西1:21-22;来2:17)(罗8:34;来7:25;9:24)
留意3方面:
一、祭司基督的献祭;
二、祭司基督的代求;
三、祭司基督的卓越
一、祭司基督的献祭
在旧约,献祭必须满足2个条件:A罪所应付上的工价,以及
B罪的替换。
正因如此,神吩咐那些有罪的人,要挑选可献的祭物带到祭司那里,然后祭司要将动物杀死,献祭以赎罪。我们看到,这正完全符合了献祭的这两条件。
正如以上已提及的,旧约的献祭是神羔羊基督受死的一种预表。因此请不要忽略,各各他山上耶稣基督钉十字架救赎罪人的画面,实则就是一种献祭,因为它完全符合献祭的两个条件:
1)罪的工价——即 死亡(罗6:23)
可10:45“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基督所付上的是生命的代价。
加拉太书3:13:“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著:‘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耶稣基督承受了极大的咒诅,这咒诅就是生命被分离的压伤。
希伯来书的作者也同样见证,他说:“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9:11-12)耶稣基督用自己的血(生命),为我们承担了当受的责罚。
其实这也正是以赛亚先知早早就预言的:“因为他将命倾倒,以至于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赛53:12)所以罪人当承受的,基督都承担了。
2)基督的死是代替性的,是为了代替担当他选民的罪。
彼前2:24“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 这里说是担当“我们”的罪,是替代性的。
林后5:21在这点上表达的更清楚,“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 神的义。” 基督的受死是代替我们。
来9:28也同样见证:“像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 他的献上,是代替一部分的人。
所以,基督是完全满足了这2条件,罪所应付上的工价,以及罪的替换。
因此圣经说,他一次献上自己为祭,就成了我们永远的赎罪祭(来9:11-12),基督在历史中只一次、完全的献上自己,就使赎罪最终、完全的有效。
正因如此,我们说赎罪的本质是什么?就是基督自愿为我们被宣判为有罪,自愿为我们的罪承受死亡,好借此担当了我们一切的罪。
所以可以这样说,基督的赎罪,实际就是把自己当作祭物献上,他的救赎就是一种献祭。这点得到了弗5:1-2的证实:
“所以你们该效法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
应用:
因此,你要确定,基督各各他山上救赎的画面,是否与你有关系?是否代替你?是否为你付上工价?
可怜的是,很多人不是让基督作大祭司将他自己为他们献上为祭,而是自己设献祭,用自己想出来的方式来献祭。
如果我问:基督已经全部、完全的满足了神的公义了吗?你会怎样回答这问题?
你应该坚定的回答说:是的,基督完全满足了神的公义;正如挪亚预表性的献祭一样,创 8:21“耶和华闻那馨香之气,就心里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神的心意得到了满足,
弗5:1-2说,基督献上自己,是作为一种馨香的供、祭物献给神,这就完全压倒了从罪而出的那可憎的臭气,使神惩治的公义和忿怒得到了最平静、最彻底的安息。因此我们听到基督在十字架上说“成了”(约19:30)。
所以,基督耶稣的献祭,带来两个果效:
1.为我们满足上帝的公义;
A由于我们犯罪无限冒犯了上帝的公义,基督献自己为祭,具有充分的价值。
即使所有的罪人都来信他,他的宝血也足以为每一个人提供遮盖,因而这祭、这血是无限宝贵,就满足了上帝公义的要求,完全止息了他公义的忿怒,因为他就是上帝,他献为祭就有着无限尊贵。
B 基督代表罪人向神所行的献祭,完全为神所悦纳。
“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上帝。”(弗5:2)
C进一步来说,因为基督在他的受死中,作为我们的祭,担当了我们的罪,因而担当了我们因犯罪而应受的惩罚;由于他完全承担了我们归算给他的罪,属神的公义因此得到了伸张和满足,再也不会有额外的要求了。
主耶和华把我们的罪分开这么远,我们罪的问题得到完全的解决。“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2:24)
探讨:有人说,神是无所不能的,因此他当然也可以使用其他的方式,而不是借着耶稣基督来救赎我们?对此,你怎么看?为什么?
首先请注意,救恩完全是神自己自由自愿的作为,在他并没有责任必须要这样做,正如约翰慕理所说:“拯救失丧的人,不是神绝对必须做的,却是他全权的意旨所喜悦做的。”(约翰慕理《再思救赎奇恩》天道书楼,P9)
然而当神喜悦去拯救失丧的人时,尽管他是无所不能的,可以行做万事,但,他仍不可以违背自己的本性,不追讨罪当付上的刑罚,就使人蒙拯救来行事;如果这样,就与上帝公义的本性自相矛盾了(提后2:13),这样,神就不可能是神,因为他的行事并不公义。
反而,当他决定要这样做时,他就必须要按着不违背自己本性的方式,使罪得到承担,使自己的公义本性得到满足才行(提后2:13)。
因此,神的公义本性必须要得着满足,有罪之人的罪必须要担当刑罚,结果就是罪人永远的死在地狱之中(来9:27),除非另有担当人罪的,是足以满足神公义本性要求的。
这样,正如圣经所启示的,达成满足神公义本性这一条件的,只有他的儿子耶稣基督,除此之外,神不可能从其他地方得到公义本性的满足,正因如此圣经说:
“但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啊,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喜欢的。那时我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来10:3-7)
这正是神按着自己所喜悦的旨意所赐下的(罗8:32;约3:16),实在没有任何其他东西,是可以与基督相比在这方面完全能得蒙天父上帝的悦纳的,唯独是基督;
我们甚至可以说,离开了基督的信仰,不可能是真信仰;不藉着基督的救赎,就绝不是真救赎。不藉着基督,神绝不救赎。
应用:
A 离开基督就再没有救赎,因为没有任何其他是可以满足神公义要求的。
B 罪人,你知道没有基督,你就是赤裸裸的暴露在神的公义之下
探讨:基督到底为哪些人,满足了上帝的公义?是所有全人类?还是只是为一部分的他的选民?为什么?
对于这一问题,历史上一直有争论,有人说是为所有的全人类;另外有人说,是为一部分的他的选民。当我们将眼光从争论收回到神的圣经时,我认为答案是清晰分明的,那就是,
基督只是为一部分的他的选民而死,因而满足了上帝的公义,
换句话说,他绝不是为世界上所有的罪人而死,只是他的特定选民(一部分)的人。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圣经向我们显明,从父神差遣基督降世的明确目的,或说圣子基督在降世舍命之前,就有一个具体的计划的角度来看,耶稣基督惟独是为他的“选民”而死的。
来10:7我们看到,在基督道成肉身之前,他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
在他成为肉身之后,约6:38他说,“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
这样,基督行出了父神的旨意,他绝不是照父的计划,然后来行与父旨意毫不相干的、另一个的、他自己的旨意,绝不是的;同样,他也绝不会试图要扩大或改变父神在永远中就拣选了一些人使其透过基督而得救的旨意。(弗1:4)绝不会改变。
因着这原因,所以我们能从圣经中看到基督这样的表达,他屡次提到父所“赐给”他的人,他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6:37、39)
还有约17章的许多经文(约17:1-2,6,9,24)这样我们清楚看见,基督的一切行事,都唯独遵着父神在永恒中所定的旨意,父在永恒中交给他的人,就是他在地上时为之代赎而死的人,没有扩大,也没有减少,更没有丝毫的改变。
第二,如果基督是为全人类的每一个人而受死的,他的赎价是为全人类而付出的,那么,结果必然是一个,就是全世界的每个人的罪都已经被基督彻底清偿了;
如果基督用自己挂在木头上的身体,毫无例外地担当了所有人的罪,那么清晰的结果必然就是,再没有任何一个人会灭亡了;
因为,神不能向双方索债,就是既允许担保人的为欠债者流血,同时又在另一方面向欠债者索债。
如果我欠下债务,又无力偿还,有另一个人来替我向债主还清了,又拿到了债务已清的凭证,那么在法律面前,我的债主就无权向我索债了。人都不会做这事情,神怎么可能会这样不公义呢?
这样,很自然的结果就是,所有的人都应该得救上天堂,没有一个人会下入地狱,因为基督已经做成了、还清了,然而事实怎样呢?圣经很清楚告诉我们,
- 有一些人将被扔在永火里(太25:41;启20:15),
 - 有一些人他们要死在罪中(约8:21),因为他们的罪还在(约9:41);
 - 有一些人是被诅咒要永远离开神的(太25:41)。
 
这是怎么回事?如果所有的人的罪都已经被基督担当了,为什么还会发生这些事情?
可能有些人会继续这样说,不,基督是为所有人死,却只叫那些相信的人得救而已。但这样的讲法是毫无道理的,因为基督的死一定是有功效的,他不可能为人流血死了,却像是浪费了一样毫无功效。
所以这样讲的人,实际是限制了基督代赎的功效,也就是,基督为所有人死,但有很多人到最后仍然失丧了,这样结果就是,全能的神在救赎的事上是无能和龌龊的。

因此我们认为这一点都不合乎圣经,从圣经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基督借着代替的受苦和死,完全付上了他子民所欠神公义的债,替他们获得了永生的赏赐,他们必定会在神救恩的实施中进入他的荣耀。
因此加尔文主义五大要点其中一点就是限定的救赎,也就是说「这代赎功劳的对象」是被限定的,只有某些人、一部分人,就是那些真正得救的人才真正得到代赎的功效。
罗8:30 预定 —— 选召 —— 称义 —— 得荣
100%——100%——100%——100%(罗8:32-34)
所以结果是很显然的,基督受死并不是为所有全人类,而只是为一部分父所拣选的人。
应用:
有人说,我怎么知道自己是否是神的选民?当知道,选民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他们面对基督,一定会悔改自己的罪,信靠他,而开始为荣耀他而活。。。你是吗?
2.使我们与上帝和好
基督向上帝献上自己为祭,满足上帝的公义的结果就是:我们得与上帝和好。
“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上帝和好了,”
基督把我们与神的敌对状态解决了,我们得以与神和好。在神和人敌对的关系,可怕的是神把我们当做自己的敌人,但这一切,现在都已经解决了。罗5:1;
罗 5:10“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如果我现在问你,一个罪人在什么时候,是实实在在的与神和好了?你会怎么回答?
就是当他们定意来到“新约的中保耶稣,以及他所洒的血”这里的时候,真正承认自己是个罪人,承认唯独耶稣是他的救主,并开始为荣耀他而活。。。
应用:
1、对第一次来听福音的人的应用。
2、当认识罪是多么邪恶,罪人被其拘困,神的儿子是因为他们的罪而受死的。。
3、上帝是何等有爱的一位神!约3:16
4、你必须要在基督的宝血中得满足!
二、祭司基督的代求
来 7:25“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他却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赛53:12)
在他的代求中,基督作为我们的中保,向上帝祷告祈求,藉着他受死的恩德,我们可以确实地与上帝和好,我们被悦纳、罪得赦免、良知得平安、祷告蒙垂听、最终灵魂要得拯救。
如果有人仍旧软弱、怀疑以上这些的真实性,那么约一2:1正是上帝赐给我们最大的安慰性保证:“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在天父的右边,常常为我们代求。
1、代求的祭司——我们的代求者是怎样的?
(1)祂是圣洁的。
祂曾经受到罪孽的压伤,却没有犯过罪。那位要除去他人罪孽的,自己必须是无罪的。圣洁是我们的大祭司胸前最闪亮的一块金牌之一。
“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来七26)。
“基督是那无罪的”(林后五21)。正因这样,他为人的代求才有效。
(2)祂是忠信的。
来二17“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
摩西忠于他身为仆人的身份,基督忠于祂为圣子的身份(来三5)。祂从不忘记祂所代求的任何案件,也不用任何诡诈欺骗的方式代求。
一般的律师也许会为了满足客户的要求而刻意隐瞒一些话题,或者故意加上一些打击他的话,好使他从两方谋取利益。但基督对祂代求的案件都是忠信的;我们可以把我们的事情交托给祂。我们能把我们的性命和灵魂交托在祂手中。
(3)祂永远不死。
虽然在旧约里面祭司的职分仍然存在,但他们自己却死了。”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是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来七23)。
但我们的这位大祭司基督,却是永远不死的。来7:25“因为祂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所以他永远不会停止为我们代求。
2、代求的对像——基督替谁代求呢?
祂的代求并非是随随便便为所有人,而是为祂的选民(约十七9)。
基督代求的功效范围绝不会越过祂宝血功效的范围,反而,祂的宝血只为祂的选民而流;因此祂的祷告也仅仅是为祂的选民而已。
大祭司在他的胸前惟独戴着12支派的名字进入圣所;照样,基督也只戴着祂选民的名字在胸前进入天堂。基督替最软弱的信徒代求,并且为信徒所有的罪代求(约十七20)。
基督在天上,在上帝的右边为我们代求。“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上帝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8:34)
3、代求的时间——代求多久?
他为我们的得救继续代求,直到永远的。“凡靠着他进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
4、代求的目的——为了什么?
A 为使选民的罪不再被记念。
在旧约,罪总是被记念,因为真正要洁净人良心的赎罪在那时还没有发生,祭牲的血也不能洁净人的良心。所以大祭司每年都要反复进去至圣所献祭(来10:3)。
然而,为着使罪不再被记念,大祭司就在施恩座前,永远坐在父神的右边,替他们代求,所以来10:17说:“以后就说,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
B 为使选民每天的罪,不至招惹上帝的忿怒,中保就一直在上帝的施恩座前显明他所作成的代赎。
罗 5:10“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
5、代求的充足
唯独基督是我们的中保,再没有其他任何的中保。
提前2:5“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为人的耶稣基督。”
在原文,意思就是唯一。因此除了基督之外,我们不再需要其他的代祷者,也绝没有其他代祷者。
应用:
A看到基督对我们坚定不移的爱。不仅为我们死,而且继续为我们代求。
B 圣徒的代求大有功效,是以基督的代求为根基的。
C如果基督在天上为我们代求,那么我们必须在地上为祂而活。
D你当爱你的代求者。
三、祭司基督的卓越
探讨:基督作为祭司与那些在旧约礼仪律之下的祭司有什么不同?
答:1.在律法之下的祭司是按亚伦的等次为祭司;而基督是按麦基洗德的等次为祭司,作为人,他没有父,作为上帝,他没有母。(来7:1-20)。
在圣经中我们看到,祭司出自两种等次,一是亚伦的等次,一次麦基洗德的等次。
“等次”的意思可以理解成类别,如教义类与生活类等。
所以民3:3/5,亚伦后代按照亚伦的类别来做祭司的,而麦基洗德是属于相对亚伦的另一类的等次,创14:18,他被称为撒冷王,是至高上帝的祭司,基督就是照着麦的这一类别来做大祭司。诗110:4。
2.律法之下的祭司本身仍是罪人,需要为他们自身的罪常常献祭;但基督是圣洁的,他完全没有罪,他只是为他选民的罪献上自己。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来7:27)
“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来7:26)
3.律法之下的祭司有许多,因为都是必死的;但基督是他等次的唯一大祭司,他长久不更换。
“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是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来7:23,24)
4.律法之下的祭司分别为圣,就任祭司,并没有起誓;唯有基督是上帝起誓立的。
“至于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稣是起誓立的。因为那立他的对他说:主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永远为祭司。”(来7:21)
5.律法之下的祭司的职任是可变的;但基督的祭司职任是不变的。
“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须更改。这位既是永远长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来7:12,24)
6.律法之下的祭司献很多祭,献上牛羊和祭牲的血;但基督只是一次献祭,将自己献上,而且是献上他自己的血。
“也不是多次将自己献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进入圣所。”(来9:25)
“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上帝的右边坐下了,”(来10:12)
7.律法之下的献祭是基督献祭的预表,本身并不足以除罪,也不会超过其中所见到的基督而蒙悦纳;但基督献上自己为祭,却是预表的本体,本身就能除罪,因为这祭本身就是蒙悦纳的。
“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藉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4,14)
8.律法之下的祭司代表人民在圣殿中来到上帝的面前,而这圣所是人手所造的;但基督是在天上为我们显在上帝面前。
“因为基督并不是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这不过是真圣所的影像),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上帝面前。”(来9:24)
9.律法下的祭司不过是普通人而已,但基督这位大祭司,不仅是一位真正的人,也是真正的上帝。
罗9:5“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上帝。”
10.律法之下的祭司只担任祭司职分;而基督是先知、祭司和君王。
作为祭司,基督是最为卓越的,从要理问答这里的表达就可知道,
- 他是“一次”性的献上;
 - 他是“将自己献上”;
 - 他的献祭“唯独是满足上帝公义要求的”;
 - 只有他的献祭,“带来我们与上帝的和好”;
 - 而且他至今仍为我们代求,且直到永远。
 
以上的这些,地上没有任何一个祭司可以与之相比的,正显示了基督是何其超越的那一位祭司。
(本文作者为改革宗浸信会恩约教会的牧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