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认识到,上帝对起初受造的人的特别护理,是借着与其立约的方式达成,从而立志过顺服他的生活。
经文:
创2:16-17
- 人物:耶和华神,人(亚当)
 - 内容: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
 - 要求:人顺服,神赐福
 - 奖惩: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罗5:12-14
- A有罪的存在;
 - B 罪进入世界是透过一个人;
 - C罪与死有非常亲密的关系,死是从罪来的;
 - D死之所以临到众人,是因为众人各自都犯了罪的事实;
 - E律法显明罪是罪;
 - F从亚当到摩西,死一直掌控人;
 - G亚当与后来来的耶稣有预表关系。
 
问:上帝对起初受造的人有什么特别的护理? 答:上帝创造了人,就与他立生命之约,以完全的顺服为条件;并用死的刑罚,禁止他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
一、与之立生命之约
上帝对起初受造的人的特别护理,首先是借与他立生命之约。
提到“约”, 如果我们仔细留意,圣经圣约就是神使用来在人类历史中行出他救赎旨意的首要工具,圣约是框架,神就在这框架上行出在人类历史中拯救的计划。
附带提一下,在圣经中有6个约,有谁知道?这6个约分别是:
- 亚当之约(伊甸之约或行为之约)
 - 挪亚之约(记号:彩虹)
 - 亚伯拉罕之约(记号:割礼)
 - 摩西之约(记号:安息日)
 - 大卫之约(记号:王位)
 - 新约(记号:主餐)
 
有一门圣经圣约神学的课,就是对整本圣经中神自我启示的研究,里面透过以基督为中心的救赎,将这些“约”像一条线一样一直学下来。
所以对于“约”是什么,或许大家很容易理解,约就是一种协议、约定。在圣经原文中“约”的意思是捆绑、束缚或绳索之意,预示着一个约是把它的各方都“绑”在一起。
因此,可以说“约”是双方或多方给予什么和做什么的一种协议或绑定。
生活在这个时代中的我们,可能会更容易将圣经中的“约”理解成今天的“合同”,但实际它们有着很大的区别,
探讨:你认为今天人与人订立的合同,与当时神给亚当设立的生命之约之间,存在什么重大不同?
这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点不同是:人的合同总是在平等双方同意并自愿签署下生效;但圣经中的“约”却向我们显明,神总是“主动”追求与人建立关系,
换句话说,神与人立约,神不必咨询人的意见才决定盟约的内容和条件。祂在被造的人之上,拥有完全的主权,所以祂是独自决定要有一个盟约,独自决定盟约的条件,独自加诸约在祂自己和人的身上。
圣经中的约,只有神一方是主动者,他主动与人立约,借此给出应许并祝福他们。
可能一些人会觉得这样是不公平的条约,但注意,亚当在被造的起初,他完全以上帝的话为生命,上帝对他的说话是令他喜悦无比的事,绝不会被认为是一种无情的约束;
并且,亚当知道自己就是上帝的受造物,既然祂是天地间惟一的大君王,而自己只是他放在地上的管理者,那么这位天地的大君王就有权来约束自己,所以这绝对谈不上让亚当感觉不公平的地方。
注意这一点对我们实际非常重要,即使是还没有犯罪的人,一切的一切也不是他自己赚取,神也不欠他任何什么,因为所有一切都只是神主动的赐予,神主动追求与其立约,主动借着立约来护理他们。
这样我们想到自己,我们也是透过耶稣基督立约而存在的,一点不是由于我们首先对他做了什么,只是他用无尽的恩典来赏赐我们,这样,我们岂不更该顺从他吗?因为他是我们的王。所以,耶稣是你的救主,但,他是你生命的主吗?
到这里,我们可以借约翰慕理的话,给圣经中的“圣约”下一个较完整的定义:“约”就是受起誓约束的应许。
这个定义更多是从神的角度理解,但人与人所立的约之间,也常带着类似的性质。
A 创15:1-17
这是神与亚伯拉罕的立约,神就像亚伯拉罕的朋友一般,非常温柔的保证和回应亚伯拉罕的询问。
亚伯拉罕有一个非常迫切的问题,几乎令人心碎,他不晓得自己怎能必得这地为业?因为撒拉不生育,他无子,所以他心中不能肯定神所应许给他的话(创12:1-5)。
神用一种正式的认可约的仪式向亚伯拉罕作出保证。叫他劈开动物,自己以冒烟的火炉从劈开的动物中间经过。
留意,这举动所起的作用就是正式设立、建立或“切”约,这是约的一种庄严承诺仪式。它在表明,如若自己违背这约,下场就像这些动物一般。(这是一种自咒的誓约)。
于是神具体赐下他对亚伯拉罕后裔的计划,保证必定成就。
B 创21:22-34
- 请告诉我这里记载了谁与谁的约定?(亚伯拉罕与亚比米勒);
 - 留意23、24、27、31、32节,都分别提到了什么?(起誓与立约);
 - 他们个自互相向对方起誓立和平之约,各自分别都应许承诺什么?(行事正直23-24;那口井属于亚伯拉罕25-26);
 - 然后他们没有结束,各自分别又以一些牲畜提供对方,请问这是为什么?(对所作受起誓约束的承诺的标记);
 - 所以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叫别是巴,意思是什么?(盟誓的井)。
 
应用:
注意,约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约是受起誓约束的应许。这给我们看到,在生活中,你绝不要做一个随便起誓、随便给人承诺却从不怎么考虑兑现的人。
复习要理问答
提问:要理问答提到“生命”之约,为什么形容这约是“生命”之约?
是因为亚当若完全顺服神、忠心遵从这约的命令,神就使他在受造的状态中继续享受生命(不至于死,身体仍与灵魂联合;灵性与上帝联合;继续活在以神为首善的生命中)。但人一旦干犯、违背、不顺服神的命令,他就必失去生命,
所以圣经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死亡就是对亚当不顺服神命令的惩罚。(非因果子有毒,而因这棵树附上了神禁止性的命令。)这里“你必定死”在希伯来原文可以是:“在迈向死亡中你必定死”;也就是,亚当将在肉体和永恒中死亡。
很多人常有一种怪责亚当的堵气情绪,“这亚当真的太无能了,这都失败了,要是换了我,我敢说,我一定比他行,我一定能顺服守住这个约。”你怎么看?
如果你这么能,请勿忘弗2:1向我们呈现的事实。注意,我们更多时候看到的是自己的不顺服。
神明明这样说,我们却不愿这样做;神明明禁止我们这样做,我们却还是偏偏这样行。( 把他摆在首位;时常与他亲近;遵守主日;不要说谎、不要贪爱世界、不要心起淫念、不要自以为了不起。。。当顺服神!)我们却违背。
这样我们看到,“约”将神与人联系在一起。神借着约,试验人的顺服,来保护人,使他可以获得生命;人借着约,晓得上帝所喜悦的到底是什么,借着顺服努力来讨得上帝的喜欢。因此借着这个约,神与亚当亲近,亚当也借此约与神连结,努力讨他喜悦。
但这约是上帝首先主动寻求人所立的,不是不公平条约,而恰恰是神满有恩惠的表达,藉此促进领受之人的好处。
二、以完全顺服为条件
上帝对起初受造的人的特别护理,是在约中要求他完全顺服来护理。换言之,超初受造的人,只要顺从在他的律法当中,听他的话,行他的话,他就可以蒙受祝福。
但我们会想,(请参看以下问题):
探讨:当神立这生命之约时,既然明明知晓亚当会违背,为什么他还赐下这律法给亚当呢?
在这问题上,很多人有一错误至极的想法,就是认为亚当的失败是由于上帝,他们常说:“如果神不安排一颗是非树,亚当就不会犯罪了;如果神不赐下这约,人就不会。。。”但请注意,
首先,亚当没有守这律法是他自己的错。神已经给了他诸多的恩惠,以使他可以遵守神的吩咐,但因着亚当自己的疏忽,失败了。神给亚当画了一个圈圈,让他呆在其中,但他自己出去了。
第二,很多人总是这样想,既然神知道亚当会违背这律法,那么就不该赐下这律法给他,换句话说,在这些人看来,神只有在亚当不违背律法的情况下,才可以赐下律法,否则这样做就是不妥当的,但真是这样吗?
试想DXZM,难道因为有人会违背国家的法律,国家就不需要制定法律吗?这样,即使神知亚当会跌倒,也不足以说明神就不需要赐下律法给他;反而神所赐下给亚当的律法,是上帝满有恩惠的表达,藉此促进领受之人的好处。
第三,虽然神知亚当会违背律法,但神显然有着更高的旨意,就是当亚当失败之后,神要藉差遣他儿子基督,带来更完备的救恩。罗5:15。耶稣基督遵守了律法,耶稣基督赐下了生命。
应用:
1、不要将自己犯罪的责任归给神,担责任的是自己,因为是我犯了罪。
2、在亚当试验失败的功课上,学到一点,就是,人靠我们自己的力量做讨神喜悦的事,实际是何等不可靠。
想一想,如果亚当完全的本性尚且不能得以坚稳,更何况我们这些已经败坏了的本性呢?我们必须需要借着基督之灵的帮助才行。
当我们遭受事工失败、心灵的软弱时,人总习惯自己想方设法,像亚当一样,习惯性的动用自己的理性、社会资源、各样技巧,为自己编织一条可怜的人造裙子,唐崇荣牧师说,如果人执意还是要靠自己,他至终会羞而再羞,因为本来很羞,自己编裙穿上,当神呼召光照之后,他仍得先脱下,才能够再披上皮衣。
所以,不要依靠自己、工作、人际关系、其他资源,当依靠神。不要为地上的东西而活,当为天上的主活。
不要以为现在所分享的与你无关,觉得很遥远,实际上我们今天就是作为一名亚当活在地上,但基督救了我们,所以我们不再像从前那亚当一样依靠自己,而当依靠神,为他而活!
DXZM,亚当的功课应当让我们学会,凡事并不是依赖自己,乃要完全信托耶稣基督,正如箴3:5-7节所说的。
三、以死的刑罚来禁止
上帝对起初受造的人的特别护理,也借以死的刑罚来禁止他们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表明出来。
从圣经我们看到,犯罪所带来惩罚性的死亡,包括三方面:即身体的死、灵性的死,及永远的死。
“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
神以此禁诫他们绝不要去违背他的命令,然而亚当他们失败了
也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死在罪中,我们在有一天也一定都要面对这日子,这不由你的喜欢决定,也不由的你说:“这是我的地盘我作主!”那个日子完全由基督掌控
但如今有好消息,因神已赐下了救恩(创3:15),叫人可以因信这位女人的后裔基督耶稣而罪得赦免、与神和好得救。
探讨:
1、认识到约严肃性,给你有怎样的感受、思考?
2、作为基督徒,你是否曾因为自己是基督徒,或为坚持圣经某些的原则,以致深感自己被约束?
比如,明摆着大家都可以做,却因为我是基督徒,因为圣经这样说。。。所以感觉作基督徒这也不能,那也不行的。你有过类似的同感吗?是怎么样?现在你怎么看?
3、对于神明明鼓励的命令,以及他清清楚楚禁止的命令中,有哪一条是你到目前仍感很难顺服的挣扎?你将如何调整?
(本文作者为改革宗浸信会恩约教会牧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