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书亚记20:1 耶和华晓谕约书亚说:
20:2 “你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要照着我藉摩西所晓谕你们的,为自己设立逃城,
20:3 使那无心而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可以作你们逃避报血仇人的地方。。。
在神赐以色列律法的设置当中,“逃城”(庇护城)的设立,无疑是非常具有恩典特色的一种存在。尽管当时也有一些民族,如腓尼基、叙利亚、希腊、罗马等,也曾选定一些场所来做保护偶然犯罪之人的住所,但都绝不比圣经中的逃城更具制度性,更重要的是,圣经的逃城设置是有救恩层面的预表意义的。
我们看到耶和华神命以色列要设立六座城,来作为以色列的逃城。其中,三座在约但河西边,三座在约旦河东边。每座城都在一天的路程以内。这为了让一个因为疏忽而杀了人的人,可以逃到最近的其中一座逃城,避免立即被杀死。(民35:9-34)
而一个杀了人的人逃到逃城,若他被判断为无罪,就可以在逃城受到保护,直到当任的大祭司死了,他可以回家。这是一种刑罚的有限期表达。而如果这人被判断为有谋杀的罪,那么他就要受到处罚。因为故意杀人的罪是决不能轻意被放过的,经过公正的审判之后要被定罪。(民35:30-31)
因此,逃城制度其实为判断这个杀人行为是蓄意的,还是不小心的,提供了一个判断上的依据。那些逃到城里的人,在城门处向此城的长老们说明事情的经过,被判为误杀人者,才可进入城中。并且,进入逃城的人也要在百姓面前接受公正的审判。
总之,逃城是公正性判断和酌情处理原则的集中体现,但有一层更深的意义在于,逃城制度有代赎的概念,这意思是说,人必要因为自己的行为而死,但借着进入耶稣基督这座逃城,人可以得救。

让我再次深化这一点的意义与你分享:
1、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一座逃城,即使你是这世上最好的人,也是一样!
然而在这地上,不存在一位没有任何过失、或者不得罪公义上帝的人。圣经说,原来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若在言语上没有过失,我们就是完全人,但我们不是我们的义在神的眼中都只不过如一件污秽的衣服,更何况我们的罪呢?
确实圣经说的很明白,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既然我们都是有罪,都在被一位报血仇的所追击,那么,我们每一个人都真实、迫切的需要一座逃城,这是否是你我现在意识到的呢?
2、耶稣基督就是神为我们这些罪人设立的唯一逃城!
我们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必死,在神的愤怒追击之下,灭亡是我们理当的结果,然而,神为我们赐下了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祂完全的没有罪,却为我们这些罪人钉死在十字架上。因此,祂叫我们这些信从祂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当我们悔改信从基督为我们唯一的救主之时,神就因着耶稣基督而不再追击我们的罪,反而因着耶稣基督全然洁净我们,称为我们为义。
那么,今天你我需要问自己的迫切问题是:我真的已在基督这座逃城里了吗?我真的已在基督的逃城里享平安了么?基督已成了我永远的逃城了吗?
记得,没有基督,何处能是你的安全处所?因此,现在就让我们就了耶稣基督而来吧!
			


						
						
						
						
						
